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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江苏电力市场结算通知:2021年度电力市场结算暂按照月度总电量结算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1-12-24

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日前发布了《关于2021年江苏电力市场结算有关工作的通知》,2021年度的电力市场结算暂按照月度总电量结算,用电侧月结月清并进行偏差考核。一类用户暂按照实际用电量、售电公司暂按照实际售电量的15%用于消纳暂不具备直接参与的市场交易条件的清洁能源优先发电量。

15%月度清洁能源消纳电量,计入月度电量偏差考核范围。

详情如下: